在中国禁养阿拉斯加的城市有: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重庆等。这些城市对饲养狗狗的品种要求很严格,例如阿拉斯加、苏格兰牧羊犬、杜宾、各种獒犬等都是禁养的。阿拉斯加犬作为大型犬,其身形较大,肩高超过了35厘米,而且很喜欢扑人,具有攻击力,因此被很多城市列为禁养犬。
近年来养宠之风愈演愈烈,猫狗数量成直线上升状态。在养狗数量越来越多的情况下,恶狗伤人事件也越来越频繁,所以以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重庆等地为例,我国各地城市也开始大力整治不文明养狗行为。据统计,从我国每年使用狂犬疫苗的数量来看,全国每年有4000万人受到动物的伤害。禁狗令本身禁的是不文明养狗,以及不规范养狗。城市管理里面只包括了犬只的管理,并不代表国家反对人们养狗,只是要求要规范养狗。阿拉斯加作为大型犬也在禁养之列,如果在居民区饲养阿拉斯加,那么它便会成为老幼住户的安全隐患,而且散养大型犬更是危害公众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。
一、体型巨大
阿拉斯加的体型非常庞大,不适合跟随主人出没于拥挤的路段,而且饲养难度也很高。
二、具有攻击性
作为雪橇犬的阿拉斯加,天生的品性让它具有一定的攻击性和攻击倾向。在与主人同行时,很容易将人类之间打招呼的行为误以为是在他人伤害其主人,从而发起进攻。
三、破坏力强
相比于“拆家能手”哈士奇,阿拉斯加也毫不逊色。在饲养过程中,阿拉斯加很喜欢啃咬家中的各种家具,尤其是沙发等较软的东西,破坏力极强。
四、占有欲强
阿拉斯加不允许其他生物进出自己的领地,无论是陌生人还是自己的主人。尤其是在进食期间,这种表现尤为明显。